2015-11-13 11:39: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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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1128-29连州游古村、品美食、赏银杏 |
novacug |
20151128-29连州游古村、品美食、赏银杏
【行程特色】 点赞一:选择银杏黄叶最美时间出行,避免留下遗憾。 点赞二:去海洋乡路太远,去南雄人太多,连旅游团都过去赶场子了,连州却静静的在那一隅等候着我们。 点赞三: 湛蓝的天,金黄的树,黛色的屋,白色的烟,一切都是那么的古朴纯洁和宁静。 【活动时间】 2015年11月28日-29日 计划11月28日早上8点半出发,过期不候 【行程安排】 第一天:深圳(深大北门或体育馆)——午餐服务区解决——连州丰阳古村——品尝连州美食——入住酒店——晚上自由活动。 第二天:连州一—清江上元福/下元福赏银杏——连州市午餐——返回深圳 【报名方式】 雪花哥(磨房ID:novacug),18688995199 点点:13684976418; 报名格式:报名提供以下资料:网名 GG/MM姓名和身份证号码(买保险用的)、参加人数、联系方式、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,哪里上车(体育馆和深大北门选一) 【费用】 预算每人420元左右 【资料百度】 连州市位于广东省西北部,小北江的上游。东南毗邻阳山县,西南接连南县,西北与湖南省兰山县、江华县相连,北与湖南省临武县交界,东北与湖南省宜章县相接。历史上,连州是粤、湘、桂三省的结合部,又是中原往南粤的主要通衢。连州市地理座标是北纬24°37′N至25°12′N,东经112°47′E至112°07′E。总面积2663.33平方千。连州距离深圳约408.7公里(从连州丰阳古村到深圳体育馆) 丰阳古村 丰溪古庙始建于北宋末年,为二进四合院式布局,是典型的宋代建筑,古庙前的千年古榕和古戏台更是古韵盎然。两条鹅卵石铺砌的古街长1公里有余,两旁店铺林立,见证了明清时期丰阳古村的繁荣。吴氏宗祠、学忠公祠、胜求公祠体现了中国古代氏族族居社会的格局。四座门楼分别位于东南西北四个方位,每座门楼门前都用鹅卵石铺成了各种耐人寻味的古代建筑符号。 一间古庙、二条古街、三间祠堂、四座门楼,包容丰阳古村的全部内涵,体现了丰阳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。2008年9月连州丰阳镇丰阳村被评为广东首批古村落。丰阳镇的丰阳古村始建于南唐末年,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,丰阳全村姓吴,祖始吴敬元是南唐末年的征南元帅。丰阳古村现在还遗存着丰富的宋代人文景观和完好的明、清建筑。 【纪律要求】 1.安全:危险之地慎行,勿逞能,勿乱食野生动植物。 2.队形:不准走在领队之前或落后于收队,前后队员尽量保持在5至10米的距离;如速度实在慢不下来,请告知领队,并在分岔口等候或做好路线标记,便于队友行进或找寻。 3.同行:不要独行,保持3人以上同行。 4.等候:如中途离开队伍上洗手间,请告知同行者,并2人以上同去,告知领队或收队。 5.下撤:中途如要下撤,一定要通知领队。 6.环保:参加者请自备垃圾袋,勿在沿途扔垃圾,所有垃圾请带回市区处理。 7.团队:发挥团体精神,自助并互助,服从领队的合理安排,准时准点,勿拖拖拉拉。 8.收编:勿随意收编本队之外的人员。切实需收编,须领队同意。 【注意事项】 1.凡报名人员视同默认《磨房告示》等相关户外活动规则,活动中个人如有意外组织者不承担任何责任; 2.活动中听从指挥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; 3.活动中不乱丢垃圾,不破坏植被,鼓励拾捡垃圾,提倡环保;上山时请勿携带火种; 4.强烈建议出行前自行购买旅游或意外保险。整个登山活动中集体观念第一,最前与最后队员距离不要过远,队伍行进紧凑,严防后方队员迷路的现象发生; 5.必须服从队伍统一安排,发扬团队协作精神,不要做无保护的攀爬、冒险;不欢迎在行程中喜欢单飞的同学; 6.尽量少带现金(300以内); 7.早餐必须要吃饱吃好; 8.需要防水处理的装备请事先包装好; 9.活动过程中如有头晕、头疼、呕心、想吐等不适症状必须及时向领队或者协助汇报; 10.自备MF救生卡(包括紧急联系人信息及社保号信息,模板已上传群文件); 11.不排除因天气变化(下大雨等)、道路损坏而放弃行程的可能,户外活动,安全第一,如因外力原因取消召集,将尽快通知各位队员,敬请留意。 12.在行进过程中,不要渴了才喝水,不要累了才休息。喝水要少量多次,每次1-2口,在嘴里含一会再吞下去。一般行进时喝运动饮料,午饭时喝矿泉水。 13.登山要根据自己的节奏(多走几次山,就知道节奏了),不要太快也不要太慢,尽可能匀速。注意随时调整呼吸。【可能遇到的危险】 1.滑坠山崖、沟谷; 2.被乱石或树木滚落击中; 3.碰伤或扭伤手、脚; 4.毒蛇、黄蜂侵扰; 5.被人打劫的危险! 6.交通意外; 报名者视为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后果,并在活动中注意安全,规避风险发生。 【免责声明】 1.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;凡报名者均视为已接受放弃损害赔偿。 2.本次活动约伴人与同行驴友均为无偿提供活动的援助、支持者。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。 3.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约伴人同样不承担。 4.本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同行的副领队.协助.财务。 5.启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启程前退出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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